食堂管理制度0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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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稿)

第一部分:制度目录

一、                      综合管理:

(一)、食堂管理机构

(二)、食堂管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制度

(三)膳管会管理制度

(四)、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五)、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六)、食堂满意度测评制度

二、监督管理

(七)、食堂监督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制度

(八)、食堂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九)、食堂财务公开制度

(十)、食堂用餐互联网公示制度

三、食品采购:

(十一)、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十二)、食堂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四、食品安全卫生:

(十三)13、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十五)、食堂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十六)、食堂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十七)、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十八)、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十九)、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二十)、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五、应急管理:

(二十一)、食品卫生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二十二)、食物中毒及其它突发性疾病事件报告制度

 

第二部分:制度内容

一、综合管理

(一)食堂管理机构

建立学校书记、校(园)长负责制,成立以书记、校(园)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食堂管理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学校食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认真履职。

(二)食堂管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制度

1、书记、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职责

1)学校书记、校(园)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学校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食材采购、快餐配送、伙食费收取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执行食堂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要求,书记、校(园)长对食堂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将食堂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目标。每月听取食堂工汇报,研究部署学校食堂工作,确保学校食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书记、校(园)长切实履行学校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格学校收支管理,规范财务操作流程。

4)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管理内控制度、学校食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强化对食堂管理人员的廉情监督检查,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风险管控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堂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6)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凡是在学校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严格落实学校膳管会管理制度,建立由学生和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学校领导等组成的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重大决定由膳管会共同讨论决定。  

2、分管领导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加强学校食堂全流程标准化管理,确保食材配送、交接验收、卫生防疫、校级领导陪餐、财务公开等制度刚性执行。

3)推进学校食堂财会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财务人员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食堂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4)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岗位贯彻学校食品安全理工作的情况,每月不定期对采购、验收、出入库环节进行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切实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

5)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6)按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

7)每月召开一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有计划地组织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培训。

8)定期开展食堂突发安全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堂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控能力。

9)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查验并记录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一经发现不得上岗。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传染病案例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食堂财务人员。会计和出纳可由学校报账员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两名人员兼任。食堂会计人员业务上接受局财务结算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1)会计

1)、会计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设置总分类账三栏式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等账簿进行核算。

2)、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校长室及局财务结算中心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损益表并做好相关公开工作。每学期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并把原始凭证装订成册。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应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2)出纳

1)、出纳必须依据相关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登账,做到账款、账证、账相符。

2)、每笔现金的收取,出纳必须开具相应的票据。收款收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开完的收据应全部送交财务室核销。对涂改、变更、毁坏和遗失收款收据等要追查当事人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3)、付款时,出纳根据会计审核填制的凭证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章。

4、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职责

1)了解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情况,安排好代缺勤工作。  

2)准确掌握食品进货、验收及供应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每月召开一次膳管会会议,及时了解师生员工对伙食的意见,共同研究膳食烹调技术,不断改进学生饭菜和点心质量,并协助食材配供单位制定好适合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菜谱。

4)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规范做好餐用、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5)根据师生出勤人数,严格把握每日饭菜、点心的供应量。

5、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

1)认真做好全体师生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作好记录。

2)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及时了解各岗位贯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

  3)每周检查食堂卫生消毒和安全工作,要求有记录、有举措,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及卫生意识,提高岗位技能。

6、食品采购、验收员职责

(1)采购员职责

1)认真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食材配送单位定购食材

2)每种食品原料采购时须查看、备份该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单、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规范详细的原料索证索票管理台帐

3)接受分管领导每月对所采购原料的索证索票资料抽查。确保索证索票资料与采购物品相符,检验报告与所采购批次相符。

4)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除了进行正常的业务交往之外,不允许任何私下其他的交易行为

(2)食品原料验收员职责

1)食品原料验收员定期轮换。对学校采购的所有原材料或物资必须通过验收方能入库。

2)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配货中心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和感官评价,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保证食堂日常运作的物资及时、安全供应到位。

3)规范台帐制度,对每天验收、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进货日期、保质期等情况的登记工作。

4)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根据不同种类):

蔬菜、水产类: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必须分别附上“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合格证明;肉类:进货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和检疫章;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5)       部分食品外表无异样,但在烹调时发现变质,应立即与送货单位联系,及时处理变质食品,并重新购买。

6)验收合格后,食品原料验收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7、食堂仓库保管员职责

1)各类食品原料入库前须详细登记入册,详细记录原料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入库日期,仔细检查原料入库前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定型包装食品须检查标签是否齐全。

2)做好食堂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空气流通,物体摆放整齐合理。

3分类分架储存物品,并贴上相应标签。所有食品堆放须离地离墙15cm,食品、非食品和清洁剂分开存放。

4)对购进货物开三联入库单,联为会计记账联,联为保管联,联作为结算联给供应商,并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进行验收。如发现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不能入库的,应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处理。

5)、发放物资必须开具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检查清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长虫,严禁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进入仓库,及时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清理出库。

6)、对仓库物资库存数量清晰明确,主副食品、调味品库存量不宜过多。按需要量进货,严把货品质量关。不得擅自将物资转借、挪用、租赁给他人。

7)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食堂辅助工职责

1)认真做好学生餐(饮)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分类摆放。

2)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粗加工间的环境卫生。

3)按要求在不同专用池内洗净食品原料,并进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浸再洗后切,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切细、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要及时汇报。

5)学生饮用水供应充足,并根据季节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9、厨师(营养员岗位职责

   1)每天早上准时到岗,穿上干净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做好个人卫生准备工作,上灶和接触熟食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2)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努力钻研烹调技术。饭菜做到色、香、味俱全以及四个搭配: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营养素调配合理。

  3)根据师生作息时间,按时供应饭菜,注意冬暖夏凉,每天按要求留样。

4)定期巡视学生进餐情况,及时听取老师和学生对伙食的反应,不断改进工作。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要求,按规范操作,烹饪食物做到煮熟烧透。

6)加强物品管理,摆放整齐;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工作

7)下班前关闭所有电器开关、液化气(天然气)阀门、门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8)参与制定合理的食谱,并严格按菜谱制作饭菜、点心。

10、食品供应人员职责

 1)做好食品供应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及盛放容器的清洗、消毒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2)每天按师生出勤人数定量定时供应主副食品。

 3)根据季节变化,食品供应做到夏凉冬暖。  

4)在备菜间将厨师(营养员)、点心师烹调好的食品分装到容器后再分发给师生员工;

5)分发师生食品时应用食品分发专用器具,切忌直接用手抓。

11、消毒人员岗位职责

1)定期参加消毒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毒知识、技能,严格按《食品安全法》、《食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2)餐具、茶具、毛巾用蒸汽、专用消毒柜消毒,时间为10分钟以上;也可以煮沸消毒,水开后15分钟以上。

3)发生传染病的班级与未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分开消毒。

4)消毒餐用、工用具所使用的用品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做好标记,固定存放。

5)主动做好节日长假后的消毒工作。

(三)、膳管会管理制度

1、学生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和学校领导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供餐质量和服务进行监督和评议,重大决定由膳管会共同讨论决定。

2、定期召开膳食委员会会议,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财务情况等,讨论、研究食堂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案。

3、发挥学校膳管会的作用,膳管会成员可持证件到学校食堂检查,调查了解有关问题。学校应对膳管会反映的问题尽快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同时做好台账资料。

4膳管会成员通过检查或其它途径发现食堂工作的问题,应及时向膳管会汇报。

5、每学期通过问卷、座谈、网络、现场查看等方式,征求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四)、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要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单独立账,专款专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围。学生就餐遵循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在校用餐。

1、学校食堂现金管理

1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仅用于应急性支出。各类支出均应通过银行转账。

2不能以白条抵库,不能私设小金库。不得挪用现金和私自借给他人现金,现金如有遗漏、假币等,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2、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1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时,实行按学期(月)预收、学期末结算的办法。预收伙食费前,食堂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学期末以每个学生实际就餐次数和期初计划就餐次数的差额为依据,向学生结算伙食费。结算清单必须向学生家长公布,退结余的伙食费必须根据收取方式原渠道退回,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名。

2)教职工及食堂人员的伙食费,依局、学校及个人承担标准,个人承担部份按学期(月)按标足额收取。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

3、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1规范学生餐费管理,学校应将教师餐费单独核算,学校教师餐费、学校招待费、各种奖金、福利或津贴、补贴、食堂水电气、设备添置和维护等费用均不得在学生餐费中列支。

2)学校食堂成本包括食材配送企业配送成本(包括食材成本、配送公司运行成本)、学校自办食堂人工成本和学校食堂运行成本。

食堂支出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服务活动所耗的各项费用,包括粮食支出、菜金支出、调料支出、其他材料支出、食堂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3)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计价。物资材料购入时应填制入库单,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食堂有关管理人员验收、过秤,开具入库单后按序入库,并记入有关账簿。

现购现用物资材料的购入和交付使用,可不通过填制入库单出库单,购买验收后凭采购单及发票经审批后直接列入伙食支出。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四、学校食堂物资管理

1、食堂必须建立库存物资账,进库物资应填写入库单,出库物资应填写出库单,经食堂负责人签字核准后方可出库。

 2、实物采购单由实物采购确定人签名,经保管员、验收人验收货物核准后签名,购物资的发票或自制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再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报支,然后会计审核制作记账凭证,交出纳付款并登记日记账。

3、每月月末清查存货,会计协助监督进行,盘点库存实物,并填写盘点清单。会计和保管员应根据盘货清单分别记账调整,做到账相符、账物相符。

4、盘点存货,如出现短缺或溢余,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查明原因经食堂负责人和总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并由校长批准后,交由会计作相关账务处理。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1、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是公益事业,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

 2、食堂应每月公示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损益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3、食堂如有结余,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1、学校应建立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至少一位)、教师及家长代表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陪餐费自理,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挤占学生伙食费

2、学校要有陪餐人员安排表,以确保当提供的食品都有领导、教师陪餐。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做到同食堂同标准同菜肴就餐。陪餐人员负责对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要认真填写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食品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5、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或停止就餐,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食堂食品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食用前受到污染的;食堂制作凉拌菜、四季豆、野生菌;食品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食品有明显的口味异常;食品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其他危害学生健康的食品安全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后,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六)、食堂满意度测评制度

1、满意度测评方式:《食堂满意度测评表》,由学校每学期不定期通过信息化方式或纸质形式,随机发放给家长由家长认真填写完整,由学校后勤部门回收、统计、整理。

2、满意度测评内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校发展需要,确定《食堂满意度测评表》,并不断调整及修订。测评内容重点包括对食堂的总体满意度、食堂卫生状况、餐具清洁消毒情况、菜品荤素及营养搭配方面、在校进餐情况等。

3、满意度测评统计分析:《食堂满意度测评表》回收汇总后由学校后勤部门测评表填写内容进行录入和分析,核算每一项调查表内容的满意率。对于满意率达不到80%,要求立即整改。

4、满意度测评落实反馈:对家长不满意的事项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测评情况汇总交学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根据问题情况逐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5、满意度测评参与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参与人数不少于就餐学生总数的60%。

 

二、监督管理方面:

(七)食堂监督管理机构及责任分工制度

1、成立食堂监管领导小组以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监督人员监管权利和职责:

1)监督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督促、指导、把关”工作原则,根据相关制度,负责、公正、公平地全面监督和指导食堂管理工作。

2)监督领导小组可随时组织成员到食堂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如实记录并向校级领导反应,同时可以针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3)根据食堂工作计划,督察贯彻落实,及时反馈并做好总结汇报。

4)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分析汇总。

5)全面了解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状况,做好正确引导与指导,确保食堂工作井然有序。

3、明确监管食堂人员职责分工。

1)审定食堂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步骤,并抓好落实。

2审定本学校食堂工作的各项规范、制度、要求、相关考核办法、奖惩标准等。

3做好食堂工作的阶段评估,及时分析及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适时建议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步骤。

4督促、检查各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

5)深入各部门,了解和检查食堂工作情况,认真记录食堂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

6)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八)食堂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1、建立书记、校(园)长负责制,成立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2、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3、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盖上锁,并定期消毒。

  4、学校必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

  5、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备在第一时间将发生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救援措施    

6、学校食堂制作的饭菜,应注意营养搭配,要符合中、小学生、幼儿的生长发育需要,做到价量相符、价格合理。      

7、食堂卫生管理小组要经常监督检查食堂的卫生状况、采购索证、消毒杀菌、留样、餐具保洁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督促搞好食品加工场所和用餐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   

  8、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及安全隐患的发生。

  9、对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等事件的有关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0、完善和发挥膳管会校职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对食堂的监督职能和监管作用,定期就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态度向家长、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评议满意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九)、食堂财务公开制度

1、食堂财务公开的组织

各学校要严格遵照《中小学财务制度》及省市关于食堂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内控制度、经济责任、财务管理等制度,加强食堂资金支出控制,进一步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包括工会、财务、教职工代表及膳管会成员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按规定要求做好食堂财务公开工作。

2、食堂财务公开的原则

学校食堂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效的原则,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

3、食堂财务公开的内容

(1)、食堂伙食生均餐标

(2)、食材供应商的资质及食材每日送货数量及单价;

(3)、每周食谱;

(4)、食堂的收支及盈余情况;

(5)、其他涉及食堂的重大经济事项

4、食堂财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食堂财务公开栏;

(2)、定期召开教职代会议、膳管会会议,汇报食堂经费收支情况;

(3)、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5、食堂财务公开的范围

食堂财务公开要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学家长及社会

(十)、食堂用餐互联网公示制度

   1、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食堂用餐互联网公示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用餐互联网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

  2、公开方式

学校食堂用餐互联网公示工作坚持“形式多样、信息及时、注重程序”的原则,要有利于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知情和监督。在校园网设立学校用餐信息公开专栏,并适时推出微信公众号、QQ群等互动平台与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公众进行交流。

  3、公开程序及内容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公示下列信息,并做到信息及时更新。

  1)食堂领导组织机构公示

  2)食堂配送招标信息公示

  3)食堂农副产品配送单位信息公示

4)主副食原料价格公示

  5)每周食堂带量食谱与菜谱图片公示

  6)食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机制公示

  7)食堂各类规章制度等公示

  4、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学校食堂用餐互联网公示,是深化校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切实增强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工作的责任感,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推动学校食堂信息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2)监督检查。学校食堂互联网公示工作应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一)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1.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集中配送需与配送企业签订食材配送协议或合同,确定食材菜单安排、配送路线、配送时间、交接验收、对账结算等工作。

3.采购、验收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验收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

4.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的学校,必须严格查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实行统一配送的学校,食材配送实行“两周一订”,学校通过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前下单,确定后两周每天的菜单和就餐人数等,因开展大型活动等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食材配送企业提交食材配送的要求。

5.用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学校,验收成员需3人以上(含3人),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原料验收员”和一名学校管理人员;用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学校,验收成员需2人(含)以上。

6.采购、验收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7.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8.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十二)、食堂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5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l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密闭容器或包装袋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十三)、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全面推行“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为主要内容的食堂“五常法”管理,提高食堂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3.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4.执行食堂相关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卫生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5.定期组织开展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检查食堂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6.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供餐,并及时向教育局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7.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1.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食堂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食品经营流通信息。

2.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食材进场生产的源头合法,来源可查。

3.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每批次的产品都对照票据逐一检视,核实产品与单据的一致性,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每件食品都能做到,物、票据、档案、一一对应,做到有据可查。

4.与食材配送企业签订食品经营安全合同书,落实食品经营中的安全责任。

5.做好食品出库记录,对产品的去向做到有据可查

6.学校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加工、供餐,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停止供餐情况记录,并封存。

7.食品和处理情况应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对封存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的,应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十五)、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书记、校(园长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相关责任人,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因工作疏忽,造成食物中毒事件,情节严重的,递交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六)、食堂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在专用水池内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

2.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C。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不得外购熟食品,不得回收食品。

6)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3.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菜肴,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专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3)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加工无关的活动。

4)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不超过25℃。

5)专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6)专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7)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专间端菜。

(十七)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隔栅或网罩。

3.配置方便从业人员使用的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建议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转运容器、转运车、传送升降梯等食品转运设施,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应为易清洗材料制成。

7.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8.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9.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10.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餐具清洗消毒应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

11.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2.每周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台面、货架等每一个角落。

(十八)、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1.食堂工作相关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建立晨检制度,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工作相关人员健康证明应该在工作区域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或管理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食堂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食堂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5.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6.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能带入食品处理区;在食品处理区内不能吸烟、吃东西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域内卫生整洁。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清洁、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7.上厕所前,均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需清洗的工作服应放在食品处理区之外。

 (十九)、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2.食品安全自查由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3.食品安全检查实行层层监管,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5.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供餐,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6.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2年。

(二十)、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食品、集体用餐配送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以便必要时检验。

2.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需上锁。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3.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4.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5.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200g

6.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一)食品卫生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应该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报告。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局)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现场情况及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供餐,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加工操作现场不得清洁,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维稳        

发生食物中毒后,学校(幼儿园)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师生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教育主管部门、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学校要加强与师生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二)、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保存该批全部食品。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教育局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教育局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教育局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针对食物中毒事件,形成完整的书面报告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2019年9月5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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