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心”心理课】扫除“阳光下的阴影”,守护少年的你
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时有发生,而且通常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而是重复发生,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往往欺凌者不觉得自己有错,受害者又怕事,只能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
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创建平安校园,预防欺凌事件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11月16日,梁溪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以“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心理课,希望孩子能够正确认识校园欺凌,学会用正确的方式保护好自己,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校园生活。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事件。
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肢体欺凌:通过肢体动作去恐吓、伤害他人,如暴力推搡、拳打脚踢等。
言语欺凌:通过骚扰、辱骂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伤害。
社交欺凌: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鼓励排挤他人。
三、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和暴力是不少学生的噩梦,会对被欺凌的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而实施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有效的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破坏了正常的学校秩序。
四、校园欺凌的预防与应对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心理健康课开展
各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课。老师们利用心理课,让学生了解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和几种主要的形式,并明确告诉学生:如果被欺凌,不能懦弱,要学会用正当合法的方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如果看到别人被欺凌,要先学会保护,做自己能做的,不围观、不起哄、不嘲笑,其次不做冷漠看客,给予被欺凌的同学温暖,并帮助他及时向老师、家长等成人求助。
哪朵玫瑰没有荆棘,
最好的报复是美丽,
最美的盛开是反击,
会有人真心地爱你。
——《玫瑰少年》
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现象,需要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与配合,我们相信当家庭、社会、学校、法律及你我他,每一个人都贡献力量时,我们定能更好地守护梁溪少年健康成长!